应急照明系统,在公共区域,企业车间等一些对照明效果要求不高但节能要求较高的场所是非常实用的。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他它的安装规定细则吧!具体分为八步:
**、除正常供电电源外,应另有备用电源供电。其两者之间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第二、两路电源的转换时间: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不大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备用照明不大于1.5s;安全照明不大于0.5s。
第三、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内侧上方。
第四、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转弯处应安装在1m以下墙面上。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内不大于10m。
第五、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不影响正常通行,且周围不应有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装置。
第六、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
穿越不同防火区的线路应有隔堵措施。
第七、应急照明灯具的运行温度大于60度时,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体上;如条件不能满足要求,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第八、疏散照明的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敷设;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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